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建筑之乡”县(市)建设(管)局:
经研究,定于2015 年3月份召开2015年第一次全省建筑业经济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形势分析会:3月27日上午08:30--12:00。报到时间:26日上午。
现场观摩会:3月26日全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会议地点
形势分析会:省厅十楼会议室
现场观摩会:福州市新榕•金城湾项目(福州仓山区金山大道南侧,从高速路进入福州市区前往现场观摩地点,路线图详见附件1、2)
三、参会对象
形势分析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分管领导、建筑业和工程科(处)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建筑之乡”县(市)建设(管)局的分管领导。
现场观摩会:全省所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总工)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参加形势分析会的参会人员。
四、会议内容
形势分析会会议内容:总结分析2014年及第一季度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研究部署2015年及第二季度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围绕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及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三年双提升行动主题,着重讨论以下议题:
(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1.如何按照双提升为文件要求,在有关项目上落实标准化样板施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施工扬尘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
2.如何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落实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3. 在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动态监管记分以及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季度评价上有哪些重要举措、如何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监督检查的实效。
(二)建筑业改革发展
1.分析建筑业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包括本地区建筑业经济情况、重点项目市场占有率情况、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建筑工业化进展情况(如有)、建筑业发展存在困难问题以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3.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
4.如何抓好省外施工企业监管,落实企业入闽备案和人员登记;
5.如何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及企业资质就位准备情况;
6.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及如何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意见。
现场观摩会内容:参观新榕•金城湾项目施工现场
1.现场文明施工
2.安全生产标准化
3.施工样板示范区
五、会议组织方式
形势分析会:27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表先集中在厅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再就建筑业改革发展和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进行分组讨论。
现场观摩会:
1.26日下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表由省厅统一组织观摩;
2.26日全天企业代表根据时间安排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观摩。
3.现场观摩会组织工作由省厅主办,福州市建委协办,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应根据要求做好参会代表的引导、解说、提供经验交流材料及观摩现场的秩序维护。
现场观摩会将设立与会代表的现场考勤环节,对于未派规定人员参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省厅将发文予以通报批评。
六、食宿安排
参加形势分析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表由省厅统一安排食宿,住宿地点:福州三明大厦(26日中餐、晚餐、27日早餐安排在三明大厦;27日中餐在建设公寓);
参加现场观摩会的企业代表食宿自理。
七、有关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简要提供本地区今年以来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情况以及对上述议题的建议和意见(不超过4页纸),填写2015年第一次全省建筑业经济形势分析数据一览表(详见附件3),于3月20日下午下班前分别发电子邮件至省厅建筑业处(st503@126.com)、工程处(huxl@fjjs.gov.cn),届时随带70份书面材料参会。
2.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并汇总上报参会人员回执单(详见附件4),于3月24日下午下班前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14739;电子信箱fjgcc2014@163.com)
联系人:省厅工程处 胡晓凌 电话:0591-83565103;
省厅建筑业处 严良忠 电话:0591-87546826。
附件: 1.高速路线图
2.项目位置图
3.建筑业经济形势分析数据一览表
4.参会人员回执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