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50316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迎宾大道(池店段)拆迁安置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已
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通一以晋发改审[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
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 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迎宾大道(池店段)拆迁安置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㈡总建安工程造价约为1700万元,包括3条市政道路,
道路总长度lkm,』蒸剑丞准为城市次干道,污水管最大管4垄DN300,』&lK管最
大管径为DN800;建设迫窒圭蔓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
工程、挡土墙、护坡、临时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150日HJ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
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深圳市市玫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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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3.2.投币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j虹级蛊墅坠
用工程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
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
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一;“类
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曰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
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一;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旅
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一月23日以不
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
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
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图纸(如须)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0595-88011090。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
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
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9时00一分(北京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
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
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授标报
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
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
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艇(含临时)建造师执
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
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
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查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
电话:18959992666
联系人:小姚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晋江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蘑髂强
憨赢慝震
1幢l区lp04室,
362200; N ~Nv
0595-88011090或 13960337476
0595-8801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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