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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通知

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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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我市被列为2011年度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示范城市创建的任务要求,到今年年底前,我市示范面积必须达到520万平方米。为推进工作,市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补助资金,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县(市、区),由各地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根据近期各地示范工作进度反馈情况,大部分地区创建工作滞后,至年底完成创建任务压力巨大。现将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对标找差,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今年示范城市任务顺利完成。

一、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任务目标为520万平方米。至6月底,全市掌握示范项目42个,示范面积共365.9967万平方米,占任务数的70.38%。其中,已确认落实的示范项目27个(其中5个处于申报阶段),基本落实的项目6个,正在沟通落实的项目9个,具体如下:

122个已列入示范的项目,面积约146.3576万平方米,并已获批前期50%的资金补助共1001.395万元。其中,已通过验收评估的示范项目4个,面积约23.1977万平方米;已完成能效测评待验收的示范项目1个,面积约3.5284万平方米;已竣工待能效测评的示范项目5个,面积约31.4158万平方米;施工中的示范项目5个,面积约45.1244万平方米;处于施工招标或施工前准备工作阶段的示范项目7个,面积约43.0913万平方米。

25个项目正进行申报,面积约12.3137万平方米。

36个项目基本落实,示范面积共约86.9658万平方米。其中,已完成评审,正在修改完善设计文件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32.4195万平方米;正在设计施工图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8.4285万平方米;正在设计方案或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46.1178万平方米。

49个项目正进行沟通落实,示范面积共约120.3595万平方米。其中,已完成评审,正在修改完善设计文件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0.9543万平方米;已完成图审待评审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9.72万平方米;正在设计方案或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6个,示范面积共约89.625万平方米;正在与业主单位协商沟通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20.0602万平方米。

(二)各地项目落实情况。

1、市直示范面积任务为90万平方米,其中市住建局60万平方米、市卫生局20万平方米、市教育局10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8个,示范面积共约56.2712万平方米。其中,已通过验收评估的示范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5.0123万平方米;已完成能效测评待验收的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3.5284万平方米;已竣工待能效测评的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11.2749万平方米;施工中的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3.6058万平方米;处于施工招标阶段的示范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32.8498万平方米。正在申报的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2.8991万平方米。正在沟通落实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80.0602万平方米。其中,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60万平方米;正在与业主单位沟通协商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20.0602万平方米。市直合计项目13个,示范面积共约139.2305万平方米,占任务154.7%

2、丰泽区示范任务为30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3.9548万平方米;该示范项目已通过验收评估。已基本落实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32.4195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完成评审,正在修改完善设计文件。丰泽区合计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36.3743万平方米,占任务121.25%

3、南安市示范面积任务为85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4个,示范面积共约41.5187万平方米;该4个示范项目正在施工当中。已基本落实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8.4285万平方米;该2个项目正在设计施工图。南安市合计项目6个,示范面积共约49.9472万平方米,占任务58.76%

4、洛江区示范面积任务为30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15.6112万平方米。其中,已通过验收评估的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14.2307万平方米;处于施工招标阶段的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1.3805万平方米。正在沟通落实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2.7518万平方米;该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洛江区合计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18.363万平方米,占任务61.21%

5、惠安县示范面积任务为30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11.1246万平方米;该2个示范项目已竣工待能效测评。已基本落实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2.8万平方米;该项目正在设计方案。惠安县合计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13.9246万平方米,占任务46.42%。另外,惠安县住建局已联合县教育局摸底统计出有意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38所学校宿舍楼的相关情况资料,示范面积约18万平方米,现正着手开展前期工作。

6、泉港区示范面积任务为15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1.0683万平方米;该示范项目已竣工待能效测评。正在申报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1.4146万平方米。泉港区合计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2.4829万平方米,仅占任务量的16.55%。泉港区住建局也已联合区教育局摸底统计出有意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11所学校宿舍楼的相关情况资料,示范面积约4万平方米,现正着手开展前期工作。

7、晋江市示范面积任务为120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12.6642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待能效测评的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7.9481万平方米;处于施工前准备工作阶段的示范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4.7161万平方米。正在申报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8万平方米。已基本落实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42万平方米;该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正在沟通落实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6.0732万平方米;该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晋江市合计项目6个,示范面积共约68.7374万平方米,占任务57.28%

8、石狮市示范面积任务为60万平方米。已列入示范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4.1448万平方米;该示范项目正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正在沟通落实的项目3个,示范面积共约26.72万平方米。其中,已完成图审工作待评审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9.72万平方米;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17万平方米。石狮市合计项目4个,示范面积共约30.8648万平方米,占任务51.44%

9、泉州开发区示范面积任务为15万平方米。正在沟通落实的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4.7543万平方米。其中,已完成评审工作正在修改完善设计文件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0.9543万平方米;正在进行方案设计的项目1个,示范面积3.8万平方米。开发区合计项目2个,示范面积共约4.7543万平方米,占任务31.7%

10、鲤城区示范面积任务为30万平方米。鲤城区已基本落实项目1个,示范面积1.3178万平方米,占任务4.39%。该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设计。

11、泉州台商投资区示范面积任务为15万平方米,目前仍无已落实项目。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要求

目前,各地示范项目落实进度不一,个别县(市、区)重视程度不足,协调力度不够,导致示范项目落实面积完成比率极低。晋江和石狮一年多以来,虽新增一些项目,但离示范任务数还有较大差距,鲤城区已落实的示范面积极少,台商投资区至今仍无项目落实,总体进度严重滞后。各地要按各自承担的示范任务量,务必在9月底前跟踪落实示范项目,并将项目每月进度情况上报市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按时上报的,将提请市政府发出督促通知。为确保示范任务完成,请各地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大规模使用可再生能源,建设低碳社会,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更是节能环保、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我市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国家级示范城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示范项目落实的时间紧迫,各地务必提高重视度,真抓实干,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年底前全市示范任务建设全面完成。

(二)明确职责,加强服务。

1、做好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要让其深入了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技术可行性、节能效益及经济效益。示范项目确定落实后,要及时跟踪后续进展,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做好与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的应用范围,积极做好与卫生、教育和旅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摸排掌握辖区内的医院、学校、宾馆酒店等建筑物总量,挖掘潜在项目,落实意向项目。

3、要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优势。作为建设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督促协调作用,落实设计单位与业主做好技术对接,督促推进项目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三)形成合力,全力推进。

1、要落实责任。住建部门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工作落实,责任股室要深入项目做好与业主的对接。

2、要强化协作。要充分动员和发挥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的力量协同推进工作,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宣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各地住建局要会同财政局认真落实项目申报工作,做好申报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正确和完整性。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与业主、设计单位、技术支撑单位,以及市住建局设计科沟通联系,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3、要确保质量。住建部门要组织召开项目方案论证会和施工图纸专项评审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督促项目设计单位根据纪要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对设计文件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示范项目设计质量。示范项目确认后,还要继续跟踪项目施工进展情况。

4、要加大宣传。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潜在项目业主到已投入运行的示范项目参观学习,让其深入了解项目应用技术的成熟性和后期可观的节能经济效益。

 

 

 

 泉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