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房〔2013〕20号)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就位的通知》(闽建房〔2014〕7号)的要求,至2014年11月底,我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已完成资质就位工作。现根据资质就位和信息备案情况,将泉州市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予以公布。
本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届时将根据动态管理情况重新公布。
附件:在泉州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
1)关于公布在泉州市从事房屋征收估价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录库的通知.xls20150703102154381.xls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