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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通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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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预防和消除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防控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督促和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负责到岗、严密部署,针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逃生通道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进行一次火灾隐患的彻底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 强化检查,确保安全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排查,并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重点部位、重点排查的原则,重点检查电缆井防火封堵是否到位、井壁是否采用丙级防火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沙及灭火器等消防物资是否配备到位、地下室小车与电动车停放区域是否分开、消防车通道及消防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健全等,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积极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整改。

三、 加大宣传,提升意识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企业自查、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宣传栏、张贴栏、电子显示屏、梯视等宣传工具设置消防安全的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积极开展深入扎实的消防宣传活动,尤其重点宣传近期各地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以实例促进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并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好本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查,并督促辖区各物业企业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专项排查工作,认真填报《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自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15815日前分别报送至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和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和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20日前各自汇总至市消防支队及市住建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87 

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自查表.doc201508111141136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