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省厅对原《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省厅勘察设计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