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投标效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我省出台的有关招投标规定,并结合我省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省厅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形成《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可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电子文档),现在全省范围公开征求意见。
本意见稿的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简化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名时,由招标人从所有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30名进入评审。
2.简化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配备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具体要求外,对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做出具体要求,中标人在开工前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配备。
3.为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增加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事项;
4.推广应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明确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相关事项;
5.推广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及《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
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书面反馈省厅建筑业处。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也请在此时限内反馈我厅。
传 真:0591-87616918
电子邮箱:st5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