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有关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推荐,按照《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规定》(泉政文〔2006〕346号),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拟认定4家企业技术中心为我市2015年(第九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12月18日,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以下单位联系:
泉州市经信委(联系人:孙振汉 电话:28382928)
泉州市财政局(联系人:傅文辉 电话:28066967)
监察室:28382999
附件:
拟认定泉州市2015年(第九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拟认定泉州市2015年(第九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企业名称
1 冠达星股份有限公司
2 福建凯达集团有限公司
3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中科
4 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