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厦门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共同主编的《福建省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T13-230-2016,自2016年5月10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城市建设处负责组织宣贯,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4日
附件: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厦门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共同主编的《福建省城市道路照明管理与养护考核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T13-230-2016,自2016年5月10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城市建设处负责组织宣贯,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4日
附件: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