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新闻宣传力量,更好开展全省住建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中国建设报》决定在全省范围发展通讯员队伍,请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给予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支持中国建设报通讯员队伍发展工作
《中国建设报》是住建领域权威综合性行业报纸,是宣传国家住建方针政策的主流媒体,是报道各地住建经验做法、相互学习交流的重要平台。请各部门支持《中国建设报》通讯员队伍发展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国建设报》通讯员,进一步促进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
二、按要求推荐通讯员
1.推荐标准。通讯员主要从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具有较高政治觉悟、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勤奋敬业精神,具有一定新闻采写或调查研究能力,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中推荐产生。
2.推荐数量。各设区市住建(包括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市政公用、房管、建管、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每个部门推荐1-2名;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包括内容同上)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每个部门推荐1-2名。
3.推荐方式。通讯员由本单位推荐,经《中国建设报》福建记者站汇总初核后,报《中国建设报》社审核批准,由《中国建设报》社颁发通讯员证。
三、通讯员日常管理和考核
1.统一发证。通讯员任期时间不限,所有通讯员均在《中国建设报》社备案,发放由《中国建设报》社统一印制的通讯员证。
2.培训表彰。通讯员稿件优先采用并支付稿酬(按照报社有关稿酬规定执行);推荐参加《中国建设报》社组织的各项培训交流活动;每年评选优秀、先进通讯员,并给予表彰。
3.日常考核。实行通讯员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对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日常考核不能达标者或提供虚假失实报道、抄袭他人作品和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者、不再适合从事通讯员工作的,清出通讯员队伍,并收回相应证件。
请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转发通知到所辖直属单位和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各部门自行组织报名,通讯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及通讯员个人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于2016年3月31日前直接报送《中国建设报》社福建记者站。
联 系 人:刘萍、蔡希娜、陈琰
联系电话:0591-87818322、13959192353
传 真:87850520
电子邮箱:13456708@qq.com
附件:《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可自行复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