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福建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 /T13-76-2016,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原《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13-75-2006、《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13-76-2006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