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行为,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经审核,同意由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管理的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动态管理系统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起开工的我省水利工程项目,其项目法人应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印发《福建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级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闽水建管〔2014〕26号),按照事权划分,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该系统录入项目基本信息,并办理有关质量监督手续。
二、系统网址:http://fjjg.rchen.cn。在使用中若发现问题,请书面反馈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419170939@qq.com),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91-63085906。
福建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