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导则制定的主要背景
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动有条件地区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是解决市县空间规划冲突,保障规划实施,强化政府空间治理能力,实现集约节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规划体制改革,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要求,福建省选择12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探索“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但现阶段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多规合一”编制的技术指导文件,因此迫切需要省级层面制定“多规合一”编制的技术导则,明确试点市县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编制流程等关键内容的技术性要求,加强对各市县“多规合一”编制工作有效管理,推动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本导则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
二、技术导则制定过程的主要特点
(一)本导则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多规合一”是空间治理的全新探索,本导则在制定过程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66号)、《关于加快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5〕14号)等为依据,结合省内实际,对相关规定进行本地化、具体化。
(二)本导则制定过程结合实际,充分吸纳建议。本导则结合各试点市县在地理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础等方面的差异情况,充分征求并吸收了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部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意见,在制定工作方案、形成空间发展战略、划定控制线体系等方面形成了具有普遍实用性的技术规则。
三、技术导则主要框架及内容
导则主要包括总则、编制流程、编制细则、编制成果、附则、附录共六大部分内容。
(一)总则。明确本导则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明确“多规合一”编制原则及责任主体。
(二)编制流程。明确“多规合一”编制从前期工作开展到协调差异划定控制线体系、制定保障措施等的工作流程。
(三)编制细则。明确“多规合一”编制中基础资料整理、差异比对处理、控制线体系划定、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细则。
(四)编制成果。明确“多规合一”编制的成果构成与格式要求。
(五)附则。明确本导则的解释主体。
(六)附录。列出“多规合一”编制的工作流程图、数据整理与入库标准参考表格、控制线体系关系示意图等重要说明性内容。
四、技术导则内容要点说明
(一)关于适用范围及责任主体。本导则适用于闽政办〔2015〕66号文确定的福建省试点市县的“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省内其他市县可以参照执行。在责任分工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国土、环保等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对试点市县“多规合一”编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审查,试点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多规合一”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关于“多规合一”编制基本流程。“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的开展首先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与工作内容;其次通过部门调研和收集整理基础资料来了解并获取相关信息与基础数据,奠定编制工作基础;再次形成高度共识的空间发展战略、明确底线约束的生态空间格局、制定系统拼合的空间规划底图和“多规合一”一张图。这一系列工作既是“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后续协调空间性规划差异、划定控制线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此外,建立法定规划联动调整机制、形成协调工作机制、建设并对接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是顺利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的保障措施。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开展审批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三) 关于关键环节的编制细则。在基础资料收集方面,基础地理数据、规划数据、审批数据都应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和入库。在差异比对处理方面,本导则就城市发展的目标与规模的统一、用地差异形成主要原因及其对应的处理办法提出技术指导意见,试点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发展统一目标以及其他类型用地差异的处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在控制线体系划定方面,本导则要求各试点市县必须划定一级控制线,各市县可根据发展条件和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划定各类二级控制线。在信息化工程建设方面,应当充分完善信息化基础,结合工作开展需要积极推动信息化工程建设。
(四)关于“多规合一”成果构成。“多规合一”工作成果主要指“多规合一”一张图工作成果。为了规范各试点市县提交的“多规合一”成果、便于省厅统筹协调与管理,各试点市县应按照编制成果要求执行并提交成果。提交的成果应当包括技术报告及附件、主要图纸、数据库等内容,试点市县可以按照要求对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提交的成果为符合格式要求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