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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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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代理人员: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二、学习方式

我中心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远程学习的形式。凡需接受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www. jtyspx.59iedu.com)报名参加学习。

三、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3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安排30学时。

(二)专业科目(60学时)

1、《苏通大桥建设专题》,安排15学时;

2、《长江大桥建设专题》,安排35学时;

3、《筑虹江海》,安排5学时;

4、《世界大桥中国造》,安排5学时。

四、报名缴费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网址:www. jtyspx.59iedu.com),报名学习时间从6月21日起。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或单位统一转账支付。账号:1402025109601047096;户名: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福州南门支行。

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提前告知。

根据闽价费〔2008〕372号文有关规定,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180元/人,计90学时。

五、学习证明

参加学习的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学习满90学时并通过网上考试,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打印学习证明卡,交至我中心进行学时验证,验证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交通厅教育培训基地内) 邮编:350011

联系人:林祺,联系电话:0591-87078518

电子邮箱:fjjtzyzg@163.com

 

 

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