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企业须在31日前将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西恒大表面工程有限公司等72家建筑企业资质被依法撤回。
据了解,根据2012年度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全省74家建筑业企业不再具备原资质条件,江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出了拟撤回74家企业资质的处理意见并上网公示。公示期内,江西恒大表面工程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未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规定,江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依法撤回江西恒大表面工程有限公司等7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通报。
按照有关规定,上述撤回的企业资质证书应当上交,尚未上交资质证书的企业于2013年1月31日前交回发证机关。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申请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
摘自 《新法制报》 2013.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