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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创建“绿色乡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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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信息来源:泉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0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四绿”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创建“绿色乡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创建“绿色乡镇”名单。2012-2015年全省创建“绿色乡镇”130个(详见附件1),其中2013年33个。请你们依据任务安排数量,提出2013年创建绿色乡镇的具体名单,于2013年3月22日前报省厅村镇建设处。
  二、加强督促指导。创建绿色乡镇名单确定后,各地要指导相关乡镇,对照省厅绿色乡镇标准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三、报送“绿色乡镇”创建工作进展信息。请认真做好项目进展信息收集工作,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创建“绿色乡镇”进展信息报送省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金纯真 87576302 87547200(传真)
  邮 箱:89596742@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11日